广州大学会议场地使用温馨提示

作者: 时间:2018-03-27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完善会议场地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增强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特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场地一般开放时间:8:00-21:00(如有特殊需要,另行约定)。

二、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开展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或相关通知规定,否则管理方有权即时终止活动。

三、使用单位须指定相关负责人(本单位职工)全程参与活动,做好监督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会场,会场内禁止吸烟。

五、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进入会场(矿泉水及可密封水杯除外),潮湿的雨具须放至场外指定位置。

六、严禁在会场内外墙壁和地面及该栋建筑物外墙张贴宣传或装饰物品,请自备宣传展架,活动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完成场地清理及恢复工作。

七、请爱护场地设施、设备及物品,不得随意移动和拆卸,若出现人为损坏或丢失等情况须照价赔偿。

八、请保持场地内外环境整洁,文明参会。

九、过道及出入口须保持畅通,出现紧急情况立即报管理人员或安保人员,并配合做好人员疏散等工作。

时间:Mar 27, 2018 9:49: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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