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21日下午,校党委召开校属各单位党委(总支)书记会议,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工作。校党委书记陈万鹏主持会议,要求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规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他强调,全体教职工党员6月29日前要完成对照检查,并如实填写、上报《落实< 规定>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赖卫华传达了中央纪委印发《规定》的通知,和与会同志一起认真地学习《规定》全文。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肖仲思传达了省、市纪委贯彻实施《规定》的会议精神,并从《规定》的框架和主要内容,《规定》出台的背景、主要目的和精神,《规定》的贯彻执行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关键环节等方面对《规定》进行解读。
据肖仲思介绍,《规定》颁布后,校党委、纪委很重视,党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规定〉的紧急通知》,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迅速组织学习宣传,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全面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核实处理。纪委和基层党委(总支)对党员干部填写的《登记表》要逐一进行审核,发现存在违反《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个别谈话,认真核查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的问题,及时作出结论。
陈万鹏表示,中央纪委颁布《规定》,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制定颁布《规定》,在党内早打招呼、早提醒,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要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地学习《规定》全文,逐条逐句研读《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廉政行为规范,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类似行为的警惕性,切实提高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规定》内容非常重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贯彻实施《规定》的工作时效性很强。党委(总支)书记是学习传达、贯彻实施《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各党组织必须按照中央纪委的《通知》要求,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供稿:纪委办公室 方立农 编辑:林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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