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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廉政研究中心被中纪委定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联系点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07/06/20

本网讯 6月20日,记者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研究所下发的《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联系点的通知》中获悉: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纪检监察研究所确定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联系点。

为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理论研究,经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批准,中央纪委监察部纪检监察研究所决定建立一批理论研究联系点,经研究决定,四个单位被确定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联系点,即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和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此前,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已于2006年初被列入全国高校廉政研究机构联席会议(共10个单位)首批成员之一。

据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卢汉桥教授介绍:廉政研究中心自2005年成立以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高度重视下,实实在在地开展了一些初见成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其中,2006年初廉政研究中心与学校学报编辑部合作开始在《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开设了“廉政论坛”专栏,开展了一些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较强的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探讨,多篇文章为权威期刊转载,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我校还是全国较早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的高校之一,广州市纪委于2006年确定我校为全市廉政文化进高校的试点单位及全市反腐倡廉教育示范点。此次被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研究所确定为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联系点表明,我校廉政研究中心进一步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肯定和关注。

(供稿:新闻中心记者肖湘 责编:朱玉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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