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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粤港澳大湾区法制研究院获批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17/08/17

本网讯 近日,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复同意广州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法制研究院成为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基地名称为“粤港澳大湾区法制研究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法制研究院以我校公法研究中心为平台,依托我校法学学科建立,由公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董皞教授任院长,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应松年教授任顾问,人权研究院院长李步云教授任学术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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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复文件

研究院致力于为“一国两制”下不同法系之间法律问题协作提供理论基础,从而推动三地形成良好的法制协作互认机制,以解决大湾区内各地政府重大基建设施、环保项目、资源利用、共建共享等共同关注、共同期盼、共同化解的重大法律问题,密切配合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共同体的建立、发展。为此,研究院拟定了四个研究方向:一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与发展的地方立法与协作机制;二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与发展的司法协作与法律适用机制;三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与发展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法制协作机制;四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建设与发展的生态法制协作机制。这四个研究方向,涵盖了粤港澳大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中最关键的问题,旨在建立起大湾区区域治理协同机制。

同期,经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通知,我校中标2017-2019年广东省人大法规起草、立法后评估和研究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将由我校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承担项目的执行工作。以董皞教授为主持人,广州大学澳门法制研究中心全体研究人员为成员的课题组所申请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课题《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研究》也顺利获批。

广东省人大法规起草、立法后评估和研究服务资格采购项目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而开展的招标项目。该招标项目分为法规起草(包组1)和立法后评估和研究(包组2)两个组别,共有二十多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参与竞标,我校分别在两个组别中各中一标。承担采购项目的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由我校2013年6月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合作成立,董皞教授担任基地主任,广州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以及人权研究院的研究人员担任团队成员。成立以来,基地承担并按期完成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评估工作,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论证、法制宣讲培训工作,并主动结合研究项目,对地方立法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立项开展专题研究工作,逐步形成了方向突出、内容深入、具有地方特色的立法品牌。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研究》课题拟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的性质与地位,议员的提案权、审议权、修改权、监督权等条款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同时,因应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运行中出现的拉布现象,探讨如何在保障议员言论自由的情况下,确保立法会运作对整体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该课题拟于2018年底完成。

(供稿:公法研究中心 编辑: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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