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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音乐舞蹈艺术硕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经验得到关注
来源: 作者: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13/11/04

本网讯10月31日,由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艺术硕士音乐与舞蹈专业培养院校第七次工作交流会暨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音乐与舞蹈分委员会全体会议”在重庆西南大学召开,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学位办有关领导、教指委委员和中央音乐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广州大学等来自全国52所艺术院校的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上,我校音乐舞蹈学院院长马达教授介绍了我校音乐舞蹈学院进行音乐舞蹈艺术硕士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指出“院团结合”和“岭南音乐舞蹈表演和研究”是我校进行音乐舞蹈艺术硕士培养工作的主要特点,同时汇报了音乐舞蹈学院连续三年举办《艺术硕士人才培养学术活动周》的情况。马达教授汇报的改革经验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和关注,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据了解,2010年9月,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央音乐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和广州大学三所院校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其中,中央音乐学院和我校音乐舞蹈学院是音乐舞蹈艺术硕士培养单位。今年上半年,按照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3〕3号)工作安排和要求,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3所高校进行了试点项目工作验收。我校音乐舞蹈学院顺利通过了验收工作。

(供稿:音乐舞蹈学院 编辑: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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