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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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3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决策部署,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广东省教育厅依托华南农业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两个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落实负责毕业生线下就业能力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1. 指导机构

    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就业创业处

  2. 组织实施机构

    华南农业大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2)

  3. 培训内容

    围绕大学生职业技能方面展开,包含就业准备、求职技能等模块,以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为目标,总学时为40课时(具体培训内容以各基地发布课程培训内容为准)。

  4. 培训对象

    广州市内各高校2022届毕业生250人,深圳市内各高校2022届毕业生200人,共45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3)。

  5. 培训地点时间

    广州地区:华南农业大学校内;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共四天)

    深圳地区:培训时间为12月中下旬,培训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 培训费用

    免费

  7. 培训证书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将由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颁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结业证书”。

  8. 报名方式

    (一)集中推荐

    相关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内部选拔和等额推荐。选拔原则:1.全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2.其他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毕业生;3.具有强烈就业意愿毕业生。

    (二)提交材料

  9. 相关高校确定推荐的学生名单后,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报名回执》(附件4),并于12月12日17:00前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具体邮箱附件4有说明)。

  10. 其他事项

    1.严格落实当前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出行及培训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者,不得参训。

    2.培训全程考勤,累计缺课(含迟到、早退)超过4个学时,不予发放培训证书。

    3.参训学员要提高思想认识,严守培训纪律和各项管理规定,以良好学风确保培训实效。

     

    附件: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20211209.zip

  11.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举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 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实施方案

  12.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举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实施方案

  13. 2022届毕业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名额分配表

  14. 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报名回执

     

    广东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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