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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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公开招聘22名事业编制辅导员

发布时间:2023-03-19

 广州大学2023年

  公开招聘编制内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辅导员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Guangzhou University)于2000年合并组建,有着90多年的办学传统,现有大学城、桂花岗、黄埔研究院/研究生院“一校三园”。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设有25个专业学院,涵盖十大学科门类。现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已进入或接近2‰。学校有6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冲一流”重点建设学科、14个广东省重点学科;13个学科上榜2022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31个学科上榜软科2022年“中国最好学科”;学校在2022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位列主榜第91位;在2022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中位列世界第521位,中国内地高校第78位;在US.News2023世界大学排名位列世界大学第551位、中国内地高校第56位;在2023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列全球高校第601-800位。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内辅导员2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等见岗位需求表。

除岗位需求表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工作经历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岗位需求表有注明的除外),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本次招聘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至报名首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者须是1987年4月3日以后出生,报名首日仍未过36周岁生日即可,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有关岗位需求表的招聘人员类型说明如下:

1.“2023年毕业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但因工作需要,2023年境内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2023年境外毕业生须在报名首日前已取得最高学历学位,并能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海外学历认证;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以括号形式注明了的部分旧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学历证书、应聘专业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扫描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相应材料的翻译件及翻译公司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进行相近专业认定。  

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四)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五)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六)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3日9:00至2023年4月6日16:00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广州大学人事招聘系统(http://zhaopin.gz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报考信息将于报名开始时间开放,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请仔细阅读招聘系统有关指引,并按要求填报应聘信息、上传身份证明、学历学位等岗位要求的附件材料。  

(三)报名确认

所有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4月6日16:00前进行报名确认(即在招聘系统按下“确认报名”键),未在规定时间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要求,确保符合资格条件再报考;如不符合报名资格仍报名应聘,由此造成的损失与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

所有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不可视为已通过应聘资格审查。

五、招聘考试

(一)第一环节:笔试    

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核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基本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第二环节: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名单。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声明放弃资格、缺席资格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在不影响下一环节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人员。资格审查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将与笔试成绩一起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者,当天参加下一环节。  

(三)第三环节: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免笔试不占用此比例名额),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实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能力、职业倾向等,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各环节考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两位。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聘用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较高的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内容、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执行。由广州大学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原则上,所有应聘人员须在一个月内得出体检合格结论。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附件1列明的岗位等级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无异议后一个月内配合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可适当予以宽限,但宽限时间最多不超过两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递补

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者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况,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符合聘用资格的人选。递补人数不得超过岗位空缺人数。

十一、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大学网站同步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应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开公布。最终聘用结果同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二)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我单位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家属成员”中逐一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附件材料均将留存,如因个人填写信息或上传附件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自负;如在资格审查、考察、拟聘公示等招聘各环节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取消其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51、020-39366207。  

(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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