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及抄袭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自学考试部发布日期:2024-06-26点击数:

各助学单位、社会考生:

为加强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学生学术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与水平。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及抄袭行为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与检测对象

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申请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在奇大教育系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申请(2024年6月27日09:00-7月1日17:00)

1.社会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申请,超过时间未申请者不再单独为其办理。申请结束3个工作日后可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若有疑问可致电自考办。

2.助学考生。在助学机构报名学习的考生无需本人在系统申请,请主动联系助学单位提出论文检测申请,最终由助学单位汇总学生资料,审核通过后将信息导入奇大系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申请。

专业

考生类型

助学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工程管理

社会考生

/

王老师

020-86237663

有疑问致电自考办


助学考生

升科自学考试辅导中心

刘老师

18688857551




中科自学考试辅导中心

江老师

13450473753

020-86786278


会展经济与管理

助学考生

网育网(北京)国际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张老师

18622200222

请先联系报名所在机构老师,无法取得联系再联系张老师

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操作流程(学生端和管理端)见附件2、3。

(二)布置论文指导工作,分配指导教师(2024年7月3-5日)

符合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申请条件的学生(含社会考生、助学考生),由我校统一安排指导教师,学生应及时主动与相应指导教师取得联系。

(三)开展论文指导工作(2024年7月-10月,含:1.准备、选题与论文提纲;2.完成初稿;3.修改、定稿)

学生应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选题、撰写与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工作设想,虚心接受教师的意见和指导。

(四)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2024年10月8-12日;10月18-20日)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时间待定,具体另行通知)

(六)资料缴交工作(2024年11月前)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通过后,指导教师对成绩进行评定,并将纸质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一份)、《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每位学生一份)交自考部办公室(3号楼616);同时将成绩汇总表、评分表电子文档通过邮箱发王谢燕老师。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需缴交的资料如下表:

序号

资料名称

缴交人

    

1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教师签名)

教师

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一份

2

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教师签名

教师

每位学生一份,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各一份

3

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学生

每位学生将3-6项按序号顺序装订成一份

4

毕业论文(设计)诚信保证书(学生签名)

学生

5

毕业论 文(设计)选题申报表

学生

6

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

学生

注:以上资料凡要求“签名”处,一律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的签字笔手写。

 

三、检测方式和检测时间

学校使用维普“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工作。

每位受检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有两次正式上传的权限。检测达标要求:1.文科专业毕业论文、理科专业计算机类毕业设计,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25%,非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40%。2.理工科专业土木工程类、建筑类、工程管理类毕业设计,主要上传检测文字说明书部分,原则上,正文字数1000字以下的,文字复制比≤80%;正文字数1000字以上的,文字复制比≤75%,学位与非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要求一致。

第一次检测开放时间:10月8日09:00-12日22:00,面向全体学生。

第二次检测开放时间:10月18日09:00-20日22:00,面向第一次检测不达标及未参与第一次检测的学生。

四、认定标准及其处理

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结果是学生获得毕业、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的重要评定标准。

凡是要求检测、但不上传毕业论文(设计)检测者,一律不能申请毕业及学士学位。凡是最终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不达标的毕业论文(设计),经学院认定为具有严重抄袭行为的作者、或发现在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检测工作中弄虚作假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律评为“不及格”。

五、检测要求、工作进程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必须上传经指导教师同意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定稿(支持word文档格式)。学生上传毕业论文(设计)的操作方式及要求见附件4。学生第二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是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第一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的修改稿。

2.指导教师要及时核查学生上传的材料是否为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并根据我办规定的认定标准,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给出“审核意见”。指导教师核查和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操作方式及要求见附件5。指导教师要对自己指导学生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把关,并按照认定标准、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给出“审核意见”。对学生第二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要进行两两比对,核实是否是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修改稿。保证学生缴交最终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与学生上传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一致。

3.10月17日前,自考办根据检测结果和指导教师给出的“审核意见”,汇总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检测中的问题及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不达标的学生名单,组织欲申请第二次检测的学生,并通知相关教师审核学生第二次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

4.10月24日前,自考办根据第二次检测结果,对疑似有抄袭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和处理,必要时可通过检测系统进一步核查。确认无误后发布第一、二次检测结果达标名单。

六、其他

我校使用维普“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与检测,各助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本人思考与研究的成果,不弄虚作假,严禁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抄袭的现象。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把关;而在重视把关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独立思考完成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毕业论文(设计)写作选题、内容、方法、结构等的指导、把关。对指导不到位、且所指导的学生剽窃、抄袭他人成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指导教师,将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附件:

1.毕业论文(设计)抄袭行为检测及处理工作流程图

2.奇大系统-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操作手册(学生端)

3.奇大系统-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操作手册(管理端)

4.维普-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学生用户指南)

5.维普-本科毕业论文检测(教师用户指南)

6.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广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 附件【附件1-6(1).zip】已下载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