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生公寓的住宿稳定,规范住宿生的住宿管理,所有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广州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学生宿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调整。确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调整宿位的,应在提供相应证明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申请办理。学生主动申请调整宿位的,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具体宿位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宿位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无固定模板),经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还需研究生院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到学生公寓中心梅苑2-108室(桂花岗校区到宿管办南B栋101室)办理,学生公寓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予以在本年级、本楼栋内调整,并开具《办理入住、调宿通知单》,学生本人领取通知单后交宿管楼长办理调宿入住事宜,即完成调宿(须三天内调整到位)。
附:《办理入住、调宿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