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与交通服务中心约车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3-26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广大〔2013〕63号)有关要求,车辆管理与交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遵循如下约车程序:

一、用车单位须事先填写《广州大学车辆管理与交通服务中心约车单》约车申中请注明用车事由,由单位盖公章和领导签名后交至中心调度李智慧,约车单同时通过OA发至李智慧。预约小车请提前1天,大车提前7天,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告知再以短信方式写明用车部门、用车起止地点和时间、用车类别、乘车联系人和电话,注明用车事由。事后及时补单。

短信方式例:用车部门:xxx,时间:x月x日,用车类别:xx,地点:xxx-xxx(事由),乘车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

二、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驾驶员和车辆,并将派车情况告知用车单位联系人。

三、用车单位联系人应提前两小时与驾驶员联系,确认乘车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如中途临时更改用车时间和地点,应提前和中心调度李智慧联系。

四、为保障安全出行及防止疲劳驾驶,中心规定外长途驾驶一天以上行程超300公里里程的需要配备2个司机驾驶,当天用车里程超过400公里的也需配备2个司机驾驶。

五、各单位用车涉及学生出行的,必须有老师跟车,并做好学生乘车安全管理的工作。如无老师跟车,中心不提供用车服务。

六、各单位在用车期间如不解决司机用餐,需在提交约车单时一并提交不提供用餐证明(证明需由单位盖章,主要领导签字确认)。

中心办公地点:行政西楼后座101室

中心办公电话:39366519

约车联系人 :李智慧

联系电话:18902328518

附件:广州大学车辆管理与交通服务中心约车单(见“表格下载”)

车辆管理与交通服务中心

                                                                                                  2018年3月

时间:Mar 26, 2018 1:5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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